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2-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已由岚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岚发改农经〔2024〕467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岚皋县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岚交建字[2024]29号)批准, 项目业主为岚皋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岚皋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岚皋县12个镇(大道河镇、民主镇、堰门镇、官元镇、城关镇、佐龙镇、滔河镇、孟石岭镇、蔺河镇、南宫山镇、四季镇、石门镇)。 ;

      2.2 工程规模:新建、完善及修补各镇通村道路生命安全防护设施(包含路侧波形梁护栏、标志、凸面镜、道口示警桩等),同时对道路沿线局部路基路面的严重病害、路基防护工程进行完善修复。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项目投资总额:26045400元;

      2.4 标段划分:

工程类别 标段名称 起讫桩号 工程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天)
施工 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Ⅰ标段(南官山镇、孟石岭镇、蔺河镇) /   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南官山镇、孟石岭镇、蔺河镇)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
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Ⅱ标段(城关镇、滔河镇、四季镇) /   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城关镇、滔河镇、四季镇)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
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Ⅲ标段(民主镇、大道河镇) /   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民主镇、大道河镇)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
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Ⅳ标段(官元镇、堰门镇、石门镇、佐龙镇) /   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官元镇、堰门镇、石门镇、佐龙镇)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10

      2.5 其他: 。

       标段划分: 标段名称: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Ⅰ标段(南官山镇、孟石岭镇、蔺河镇);标段编号:E6109003546g3n6lkx3h001;标段类型:施工;概算投资约625.05万元; 标段名称: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Ⅱ标段(城关镇、滔河镇、四季镇);标段编号:E6109003546g3n6lkx3h002;标段类型:施工;概算投资约614.64万元; 标段名称: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Ⅲ标段(民主镇、大道河镇);标段编号:E6109003546g3n6lkx3h003;标段类型:施工;概算投资约679.94万元; 标段名称: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Ⅳ标段(官元镇、堰门镇、石门镇、佐龙镇);标段编号:E6109003546g3n6lkx3h004;标段类型:施工;概算投资约684.91万元。 2.6招标范围: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补遗书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Ⅰ标段(南官山镇、孟石岭镇、蔺河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 质、 /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Ⅱ标段(城关镇、滔河镇、四季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 质、 /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Ⅲ标段(民主镇、大道河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 质、 /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岚皋县2024年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Ⅳ标段(官元镇、堰门镇、石门镇、佐龙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 资 质、 /业绩,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 1个标段 投标,被 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个标段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投标人应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补充说明:无。。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12月24日 09时00分 至2024年12月29日 09时00分(纸质标书发售期内每日/时至/时休息),在/ (无需到现场)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及网上投标确认单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组/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组/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组/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 图纸每套售价: 0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0元, 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4日09:00:00至2024年12月29日09:00:00,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项目确认,获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集中地点: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若投标人有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

          投标预备会时间:,地点: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若投标人有疑问可书面通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14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25年01月14日 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线上递交(无需现场递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岚皋县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7. 其他

       7.1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7.2 开标的时候必须携带加密锁(公司CA锁)。

       7.3 投标人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投标前期事项的办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办理导致无法投标,投标人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岚皋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衡正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文化广场4#楼 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西路绿地博海大厦11603室
邮政编码: 725400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0915-2522607 电话: 0915-311616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路支行
账号:   账号: 10201720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