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藤子沟水库综合治理工程(三期)


发布时间:

2024-12-16

1.招标条件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柱县藤子沟水库综合治理工程(三期)已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以石发改审〔2022〕50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拟申请中央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石柱县桥头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新建库周生态缓冲带宽20米、长3.2公里,建设山地共生型梯田湿地300亩,建设库岸生态面积200亩,建设山地林草湿一体化示范地100亩,建设村落生活污水处理的小微湿地100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7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2-15 23:59:59(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2-17 23:59:59(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1-02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石柱县)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桥头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
中资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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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洛松老师
联系人:
刘老师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023-73387001 联系电话: 023-6311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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