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沮河检察院~梅七铁路桥段防洪工程


发布时间:

2024-11-2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黄陵县沮河检察院~梅七铁路桥段防洪工程》已由陕水河湖发〔2023〕110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已基本落实。招标人为黄陵县沮河防洪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延安诚拓鼎益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和1个监理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堤防工程3687m,其中左岸新建堤防2287m(L0+000~L2+287),右岸新建堤防1400m(R0+000~R0+579、R1+736~R2+557);(2)附属工程:新建堤顶道路3687m,下河踏步4处,穿堤涵管3处。

监理标项主要内容为:黄陵县沮河检察院~梅七铁路桥段防洪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监理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项目总监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及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基本情况信息、项目负责人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凡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请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日,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网上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09时00分;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一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黄陵县沮河防洪工程项目办公室

地    址:延安市黄陵县

联 系 人:寇超         

电    话:0911-5215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