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水毁耕地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2-12-2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水毁耕地修复项目已由榆林市榆阳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榆区政发科审发〔2022〕103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榆阳区芹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 ;

      2.2 工程规模:建设地点位于榆阳区芹河镇,涉及马家峁村、长城则村、红墩村、莽坑村、张家滩村等5个行政村,建设内容:水利措施包括修建排水干沟9条,总长9.126千米,排放30个地块总面积2433.11亩的洪涝水,修建干沟上穿路涵管26座。综合修复措施包括垫沙垫土面积1512.85亩,修复田间排沟15.90千米 ;

      2.3 项目投资总额:5343700.11元 ;

      2.4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水毁耕地修复项目-;标段编号:E61080235368xpd1yd7y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水毁耕地修复项目-:水利措施包括修建排水干沟9条,总长9.126千米,排放30个地块总面积2433.11亩的洪涝水,修建干沟上穿路涵管26座。综合修复措施包括垫沙垫土面积1512.85亩,修复田间排沟15.90千米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水毁耕地修复项目-: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且未被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拟派往本项目的建造师必须为本单位的注册人员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且未限制其投标资格人员;提供由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其中一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

      3.2 标段名称: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水毁耕地修复项目-: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确认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

      3.5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2021年);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年度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在“陕西建设网(http://www.shaanxijs.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1)失信企业目录;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报告(信用报告下载时间须为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网页查询截图,列入失信的主体不得参与本次交易活动。(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特别提醒:因疫情原因影响,就本项目开标方式作出以下说明:①本项目开标会议将在规定的开标地址及“腾讯会议”app上按时同步举行。②受疫情影响,投标单位将投标文件邮寄至代理公司处由代理公司统一安排。③请投标人充分考虑邮寄快递时间、疫情期间其他不可预见因素,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邮寄到的投标文件(邮寄资料包含投标文件及开标现场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将导致投标无效,自行承担责任。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2年12月23日 17时00分 起至 2022年12月28日 17时00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22年12月23日 17时00分 起至 2022年12月28日 17时00分 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获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1月16日 09时30分,地点为榆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楼开标室6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食宿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招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企业诚信管理系统(www.sxggzyjy.cn)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招投标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榆阳区芹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陕西和谐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马家峁村 地址: 陕西省榆林市规划建筑设计院4楼(肤施路10号)
邮编: / 邮编:  
联系人: 杨波 联系人: 杨旭娇
电话: 0912-3410466 电话: 17792116222
传真:   传真: 0912-3423003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547984022@qq.com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2710013901201000072324
账号:   账号: 213011580000009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