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心城区重要交通节点绿化提升项目(三期)一一一公园广场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11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CG-AK2024035
项目名称:安康中心城区重要交通节点绿化提升项目(三期)——公园广场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1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重要交通节点绿化提升项目(三期)——公园广场):
合同包预算金额:61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1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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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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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苗木类 |
安康中心城区重要交通节点绿化提升项目(三期)——公园广场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10,000.00 |
61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按采购人指定时间段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重要交通节点绿化提升项目(三期)——公园广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有融资意向的投标企业请自行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完善相关信息,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重要交通节点绿化提升项目(三期)——公园广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货物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2021年至2024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5)财务状况: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流动资金可以投入本项目,需提供近三年(2021年8月至今)任意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以各项资质证书取得的时间,按规定提交财务审计报告;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8月至今内任意一个月的企业依法交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2023年8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至 2024年09月13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网址:http://ak.sxggzyjy.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16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责任自负。2、投标确认:供应商须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下载扩展名为(*.SXSZF)的电子谈判文件。3、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4、请各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远程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供应商版)》。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915-323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市兴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桥路鑫街口公寓4楼
联系方式:189915120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文海
电话:1899151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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