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配 套(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9-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塔县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配套(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行服〔2024〕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补助及县财政配套,比例(%):100%。招标人为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批复的招标组织方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代理机构为甘肃凡迪项目咨询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括、招标范围以及资格条件

2.1 建设地点:项目共涉及8个乡镇23个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集中安置点道路,其中一标段为:东坝镇、大庄子镇、鼎新镇;二标段为:金塔镇、羊井子湾乡;三标段为:西坝镇、中东镇、古城乡。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技术等级:项目全长约26公里,一标段约5.168公里,二标段约9.333公里,三标段约11.5公里;共涉及东坝镇、大庄子镇、鼎新镇、金塔镇、羊井子湾乡、西坝镇、中东镇、古城乡8个乡镇23个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集中安置点道路。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实施路基、路面、桥涵工程,并完善沿线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2.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3个标段,详细内容如下:

一标段:

标段编号

招标范围

建设里程

建设地点

备注

jtjt20240902000100101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

约5.168公里

东坝镇、大庄子镇、鼎新镇

缺陷责任期:2年

保修期:5年

 二标段:

标段编号

招标范围

建设里程

建设地点

备注

jtjt20240902000100102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

约9.333公里

金塔镇、羊井子湾乡

缺陷责任期:2年

保修期:5年

三标段:

标段编号

招标范围

建设里程

建设地点

备注

jtjt20240902000100103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实施、完成、缺陷修复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工程内容。

约11.5公里

西坝镇、中东镇、古城乡

缺陷责任期:2年

保修期:5年

2.4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1月29日,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设备要求、其他资质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资质最低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以下施工企业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3.1.2财务要求

财务最低要求

投标人2023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投标人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1月-2024年1月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企业没有开展主营业务的可不提供当年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19年9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2项同类工程,且每项工程里程数不少于5km(同类工程是指建设内容、设计 标准等至少不低于本次项目建设要求,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及网查截图)。

3.1.4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在该投标人企业)且未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未被取消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交安类)。

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人企业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提供凭证)。近5年(2019年9月24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工程,在施工标段中担任过项目经理职务,且工程里程数不少于5km(同类工程是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至少不低于本次项目建设要求,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及网查截图)。

项目总工: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上个月起之前在其投标人企业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提供凭证)。至少完成过1项同类工程,在施工标段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职务,且工程里程数不少于5km(同类工程是指建设内容、设计标准等至少不低于本次项目建设要求,提供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及网查截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在甘肃省2023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被评为不同信用等级的每个投标人,最多可申请标段的数量: AA级:1个、A级:1个、B或C级:1个,允许每个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AA级:1个、A级:1个、B或C级:1个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超过允许投标人投标标段数量时,相关投标均无效。在甘肃省上述年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该年度或上一年度(该年度尚未公布时使用上一年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尚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投标人,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信用评价结果以联合体中各方最低的为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信誉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1)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2023度公路施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中或甘肃省2023度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被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不得参加投标。

(2)被省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4)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在“信用中国”网站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中被列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招标文件获取

4.1社会公众可通过酒泉市(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网站操作指南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可通过酒泉市(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24小时,n≧5)。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09-04 09:00 至 2024-09-24 09:00 (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息)。

4.5 CA互认平台业务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1-426789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开标和评标活动通过 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电子交易平台)进行。

5.3 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上传开标系统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9-24 09:00

5.4 开标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

5.5本项目开评标活动通过“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 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 并按照“甘肃省政府采购、交通工程、水利工程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帮助”来编制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编制投标文件的文件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网上开标时间:2024-09-24 09:00;网上开标地点:开标系统网址https://wskpb.ggzyjy.gansu.gov.cn:3065/login

6.发布媒介

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告、补遗、变更公告等信息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甘肃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 (https://pzxx.ggzyjy.gansu.gov.cn/index),甘肃经济信息网上发布。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 本项目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 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8.2.2 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 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塔县县乡道路管理所

地 址:金塔县解放路112号

邮政编码:735300

联系人:丁玉柱

电 话:17789571376

传 真:/

电子邮件:65415409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