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一事一议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一事一议照明工程已由 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人民政府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自有资金占比9.00%,财政资金占比9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概况: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一事一议照明工程 2.2建设地点:兴安镇贾村 2.3最高限价:326428.94元 保证金:6500元 2.4工  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一事一议照明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01 09:00 至 2024-07-08 09:00 (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报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联系人及电话:李少雄 13503330783投诉接收单位: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联系电话:1773383909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7-25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石家庄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河北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藁城区兴安镇贾村社区居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工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南营镇马庄村    地址:    石家庄市高新区裕华东路 302 号天山世界之门 G 座 1826
邮编:    
052160

邮编:    052160
联系人:    
马会秋

联系人:    李少雄
电话:    
13483177388

电话:    13503330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