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县雄县2023年部分衔接资金用于补齐必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0-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雄县雄县2023年部分衔接资金用于补齐必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已由雄县改革发展局以雄县2023年部分衔接资金用于补齐必要乡村振兴基 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的批复,雄改发投字【2023】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雄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雄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雄县2023年部分衔接资金用于补齐必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雄安新区雄县朱各庄镇道口村、北涞河村、陈台村,米家务镇米东大村、上岔河村,北沙口乡小庄村,七间房乡三各庄村,双堂乡冯村,龙湾镇张青口二村。 3.建设规模:6个乡镇 9个行政村主要将原有土路路面,砖路路面等改造成为混凝土路面,以及对部分混凝土路面的加宽。道路改造长度 11015.35 米改造面积约42413.89 平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4.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 第一标段:道口村、北涞河村、陈台村,道路; 第二标段:米东大村、上岔河村、冯村、张青口二村,道路; 第三标段:小庄村、三各庄村,道路。 5.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30日历天。 6.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雄县2023年部分衔接资金用于补齐必要乡村振兴基础设施(道路建设)项目图纸及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需要 (需要或不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1.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度(2020、2021、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3年,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1.5信誉要求: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投标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3.1.6其他要求:a.投标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b.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c.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d.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e.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f.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g.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h.投标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i.投标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j.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k.投标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l.投标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m.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n.投标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o.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p.近一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投标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q.投标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r.投标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s.投标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前期咨询资料成果对潜在投标人全部公开的除外);t.投标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的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11 00:00至2023-10-31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通 过CA数字证书登录“雄安新区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http://www.xaprtc.com/xapr/trading)(以下简 称“交易平台”)的“电子招标项目”菜单,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先在“交易平台”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和CA数字 证书办理,已完成注册和CA办理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操作。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31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先将编制完成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再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 反馈上传结果和时间,递交时间即为系统反馈结果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的,系统将拒绝接收该投标文件并自 动对其关闭;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系统将自动拒绝并提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雄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雄安中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雄州路481号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镇太阳城二期商铺6号
邮编:

071800

邮编: 071800
联系人:

黄家鹏

联系人: 王蕊
电话:

0312-5561714

电话: 0312-5865757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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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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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xionganzhongru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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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雄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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