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区2023年梅花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9-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藁城区2023年梅花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已由石家庄市农业农村批局以石农【2023】1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农业农村批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省市级财政配套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藁城区2023年梅花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 2.1.2建设规模:(1)灌溉与排水工程:①农用井工程:修建井台井盖200个;购置及安装井首装置294套;配套水泵294台。②管灌:购置dn125PP 防渗管道158.400km(计4%损耗,0.4MPa,壁厚3.9mm);挖填土方及安装 152.312km;购置安装dn125 玻璃钢出水口8777个;购置安装出水口保护装置8777个;购置安装管件共4485个。(2)田间道路工程:修建4.0m宽水泥路7.992km。(3)土壤培肥工程:增施有机肥874.32吨。 2.1.3资金来源:中央资金、省市级财政配套 2.1.4建设地点:梅花镇的尚庄村,贾市庄镇的刘海庄村,共2个镇2个行政村 2.1.51-4标段、8标段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5-7标段、9标段、10标段交货期:以合同签订甲方通知的交货期为准,随时满足甲方要求。 2.1.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1.7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分为10个标段,其中: 1标段:尚庄村水泥路2.202km,均为4米宽水泥路; 2标段:尚庄村水泥路1.919km,均为4米宽水泥路; 3标段:刘海庄村水泥路 1.993km,均为4米宽水泥路; 4标段:刘海庄村水泥路1.878km,均为4米宽水泥路; 5标段:尚庄村49.36kmPP管材及1399个PP管件采购; 6标段:刘海庄村109.04kmPP管材及3086个PP管件采购; 7标段:尚庄村、刘海庄村2个村8777套出水口及294套井首采购; 8标段:尚庄村、刘海庄村2个村152.312km管沟挖填、管道安装;200个井台、井盖,8777套出水口保护装置安装; 9标段:294台水泵采购安装; 10标段:10929亩农田增施有机肥; 2.1.8最高限价:人民币:11174512.58元,其中: 1标段:977288.51元; 2标段:851687.85元; 3标段:884530.44元; 4标段:833491.29元; 5标段:1051452.66元; 6标段:2322644.73元; 7标段:856638.59元; 8标段:1700342.08元; 9标段:951625.08元; 10标段:744811.35元;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藁城区2023年梅花镇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1-4标段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本项目8标段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财库【2020】46号规定,按所属行业划分标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4)本项目共分为10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只可对1个标段进行投标,若该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则该投标人所投标段全部无效。(5)提供《投标人不参与涉黑涉恶承诺书》;(6)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如正在办理延期或变更等事宜,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8.特别提示8.1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注册,如有本项目的补充通知或答疑,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站,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同时在“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8.2未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注册登记投标人,请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11-82971337)8.3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1至4标段、8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投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5-7标段、9标段:具有PP管材、出水口、井首、水泵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提供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为2020年以来且为本采购项目所涉及的相应产品);(3)10标段:投标人为具有生产能力的制造商;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9.依法进行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方式接受异议的渠道及联系方式: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311-85957500,监管单位:藁城区行政审批局公共资源交易监管股,联系电话:0311-67096821。10.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涉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申请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申请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申请人投标的行为;3、申请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申请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资格预审结果确定前买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资格预审申请团伙的行为;7、申请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申请人之间约定部分申请人放弃申请或者中标的行为;9、申请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申请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申请人鼓动其他申请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预审审查办法审查,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审查过程中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有瑕疵为由向申请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1 09:00至2023-09-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09 10: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hebei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藁城区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藁城区东城北街046号 地址: 无
邮编:

无

邮编: 无
联系人:

刘雪蕾

联系人: 封美丽、王淑荣
电话:

0311-67093664

电话: 0311-85957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