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新城隆基库房西侧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23-06-27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泾河新城隆基库房西侧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以陕泾河审批准[2022]59号,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管理委员会以西咸泾河审准[2023]2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华程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区域内。

2.2工程规模:泾河新城隆基库房西侧路市政道路工程,北起原点大道,南至原点二路,道路全长约 1020米,红线宽度36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给水、电力、交通(包括标识、标线及信号灯)、照明工程(含外线接入并点亮)、海绵城市等专业工程。

2.3 招标范围:泾河新城隆基库房西侧路市政道路工程,北起原点大道,南至原点二路,道路全长约 1020米,红线宽度36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雨水、污水、给水、电力、交通(包括标识、标线及信号灯)、照明工程(含外线接入并点亮)、海绵城市等专业工程。施工范围及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项目投资总额:20417.28万元。(其中本次招标估算7351万元)。

 2.5 计划工期:380日历天。

 2.6项目标段名称:泾河新城隆基库房西侧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是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

 3.2申请人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3.3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12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媒介上发布。

7.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于2023年06月26日00时00分开始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等媒介公开发布。

8.资格预审申请确认及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07月07日09时3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投标确认,并于2023年07月07日09时30分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免费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

9.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7月07日09时30分,地点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

 9.2 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使用编标工具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

 9.3 逾期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9.4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电子版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xxxq.sxggzyjy.cn)。

10. 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变更网上拟派的项目经理。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所拟派的项目经理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项目经理相关信息)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4 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工程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10.5 本项目为网上资格审查,各申请人应及时下载相关信息,并按时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SXYS格式),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文件(SXYS格式)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无效。

 10.6 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资格预审阶段,申请人仅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即可,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资料。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后续投标阶段,投标人除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外,还需使用西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远程线上参加开标会,具体内容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咸新区)相关通知信息为准。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9-36385415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