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参加建立省政法机关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协调工作机制座谈会


发布时间:

2019-04-19

  为更好地促进我省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营造“亲商、安商、护商”的良好发展氛围,打造优质高效、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4月19日,省委政法委在省委西院会议室召开建立政法机关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协调工作机制座谈会。会议由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曹渊主持。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法律专家、律师代表出席会议,我会秘书长张鹏华与各协会、商会负责人参加座谈。
 
 
 
 
 
 
  参会代表从企业需求和司法供给两个角度,对政法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情况进行了交流,并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法机关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我会秘书长首先对省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治理工作表示感谢,他指出扫黑除恶为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建立了不少功绩,为工程企业进工地扫除重重阻碍。他提出:针对民营企业经营权保障问题,尤其是项目变更方面,政法机关应采取专属管辖,增强管理实效性,破除地方保护;在民营企业重大案件诉讼方面,建议在商协会培养一批人民陪审员,充分发挥商协会的桥梁作用;在打造政府诚信和司法诚信方面,建议从速从快解决涉及民营企业拖欠款等重大案件;关于政府部门“旋转门”问题,尤其是工程行业质量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方面,建议相关政府机构依照国家下发的政策文件,积极解决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省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处处长曹渊,对我会秘书长提出的专属管辖问题,现场建议省最高院尽快拿出方案,对工程行业质量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问题建议相关部门尽快落实。
  会议指出,政法机关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捍卫者,各级政法机关要深刻认识民营经济的重要战略地位,主动将"亲商、爱商、护商、营商"理念贯穿于执法司法活动中,努力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