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新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8-07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新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SD2019-AK-036

三、采购人名称: 汉滨区新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大同镇杨庄村一组

联系人:汉滨区新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经办

电话:1800915777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联系人:张工

电话:15319809979

传真:0915-321336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汉滨区新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1批

项目概况: 汉滨区新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舍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用途: 用于汉滨区新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舍维修改造

采购预算: 2698315.78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8-07 09:00:00至2019-08-1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10号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水景湾小区16号楼3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21 09: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10号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水景湾小区16号楼3层)开标3室;

3、开标时间:2019-08-21 09: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10号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水景湾小区16号楼3层)开标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