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8年108国道重大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8-14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2018年108国道重大水毁修复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JHZB-201905136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公路管理局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莲湖路196号

联系人:刘工

电话:8733070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建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572912193

传真:8734465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总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内容备注
1 一标段 1 项 1100000.00 黑河桥、自用  
2 二标段 1 项 360000.00 田峪河桥、自用  
3 三标段 1 项 1430000.00 K1411+710、K1455+700涵洞、自用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须具备交通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二类甲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完备;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须提供近五年完成类似工程至少两项及以上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须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 4、供应商拟投入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近五年担任过类似工程项目经理,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供应商及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建设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可查询,投标资格有效且无不良记录,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的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 知》(国办发〔2007〕51号); (四)《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五)《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14〕185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8-14 09:00:00至2019-08-2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

3、文件售价:

序号 标项编号 标项名称 标书金额(元)
1 JHZB-201905136-1 一标段 500.00
2 JHZB-201905136-2 二标段 500.00
3 JHZB-201905136-3 三标段 500.00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8-30 09:0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8-30 09:0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太华北路华远锦悦写字楼21层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