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8-26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JA[2019]-BJ-0803-CG

三、采购人名称: 宝鸡市民政局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

联系人:张工

电话:0917-326283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新建路西段15号宝隆大厦2109室

联系人:杨工

电话:0917-3326311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宝鸡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装修工程建设项目1项

项目概况: 施工内容为详见竞争性磋商招标文件清单部分

项目用途: 宝鸡市社会组织服务平台装修工程

采购预算: 26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为本单位员工(证明资料为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6.供应商近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http://wenshu.cour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7.供应商须出具本企业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开标截止前三个月的企业完税证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8-26 09:00:00至2019-08-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新建路西段15号宝隆大厦2109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现场购买,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05 08: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五楼523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9-05 08: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大道17号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五楼523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