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汉滨六路路灯恢复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9-16

一、采购项目名称:勉县汉滨六路路灯恢复工程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AXZC-2019058号

三、采购人名称: 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勉县人民路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272891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东大街莲湖城市花苑二期13、14号楼301、307、308室

联系人:宋扬

电话:13571661242

传真:0916-223923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勉县汉滨六路路灯恢复工程采购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对勉县城区汉滨六路进行灯光恢复工程

项目用途: 公用

采购预算: 34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①、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安全考核B证;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9-16 08:00:00至2019-09-20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汉中市东大街莲湖城市花苑c区3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请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及加盖供应商鲜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9-29 14:30:00

2、投标地点:汉中市东大街莲湖城市花苑c区301室第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9-29 14:30:00

4、开标地点:汉中市东大街莲湖城市花苑c区301室第一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