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长安区照明零星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9-16

一、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长安区照明零星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JZDSA190060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东长安街2号

联系人:鲁工

电话:029-8529239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莲湖区北关正街9号鸿海大厦10层

联系人:陈工

电话:029-89573536

传真:029-8957353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2019年长安区照明零星工程1项

项目概况: 2019年长安区照明零星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项目用途: 路灯改造等零星工程

采购预算: 15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投标,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递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4、外省企业应提供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证明;5、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9-16 09:00:00至2019-09-2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9号鸿海大厦10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完成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入库,具体详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0-09 09: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9号鸿海大厦10层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0-09 09: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北关正街9号鸿海大厦10层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