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岐周路景观路灯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9-29

一、采购项目名称:岐周路景观路灯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Z-GCZB-2019-024

三、采购人名称: 岐山县周文化景区管委会

地址:岐山县凤鸣镇北郭村臊子面文化产业园内

联系人:马文

电话:1389279914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恒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金松大厦1幢1单元5层10502室

联系人:杨工

电话:02988897788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岐周路景观路灯工程1批

项目概况: 在岐周路堰河小学至周公庙路段两侧安装路灯239套,箱式变电站2台及其他设施设备。

项目用途: 道路照明

采购预算: 30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磋商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 4、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5、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保障资金,事业单位法人参与磋商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 (2)特定资格条件: 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磋商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须具备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单位注册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省外单位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可查询到企业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 5、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9-27 09:00:00至2019-10-1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21号金松大厦1幢1单元5层105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0-14 14:30:00

2、投标地点:岐山县城北环中段(关中建司二楼)岐山县文化和旅游局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0-14 14:30:00

4、开标地点:岐山县城北环中段(关中建司二楼)岐山县文化和旅游局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