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县小河北人行步道维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0-10

一、采购项目名称:旬阳县小河北人行步道维修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JHY-CG-2019100801

三、采购人名称: 旬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商贸街四巷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1582985519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建华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24层32406室

联系人:郑工

电话:18991512435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旬阳县小河北人行步道维修改造工程1项

项目概况: 拆补1277平方米人行道石材,砌筑景墙232立方米,铺设塑木地面198平方米,维修120平方米公厕。

项目用途: 旬阳县小河北人行步道维修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采购预算: 3018750.46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3、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4、投标企业须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5、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 6、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或其他相关证明。)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10 08:00:00至2019-10-16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国贸酒店4楼公开发售。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0-31 15: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国贸酒店4楼安康国贸酒店4楼行政1号厅

3、开标时间:2019-10-31 15: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国贸酒店4楼安康国贸酒店4楼行政1号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