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园林绿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0-17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园林绿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YDCG〔2019〕09号

三、采购人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

地址:宝鸡市陈仓区南环路7号

联系人:赵恒

电话:0917-621395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一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008室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5309173314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序号 标项名称 采购数量 单位 预算总金额(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采购内容备注
1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园林绿化工程 1 项 297000.00 园林绿化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收款收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17 09:00:00至2019-10-2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财富大厦A座2008室

3、文件售价:

序号 标项编号 标项名称 标书金额(元)
1 YDCG〔2019〕09号 宝鸡市陈仓区人民法院园林绿化工程 500.00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0-31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城际酒店第四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0-31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高新五路城际酒店第四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