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库区移民洞河镇红岩村1、2组亮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0-28

一、采购项目名称:紫阳县库区移民洞河镇红岩村1、2组亮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JWZB-20191001

三、采购人名称: 紫阳县库区移民工作站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

联系人:紫阳县库区移民工作站经办

电话:442251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东段

联系人:田清

电话:0915-4429881

传真:0915-4429881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紫阳县库区移民洞河镇红岩村1、2组亮化工程40盏

项目概况: 道路亮化工程

项目用途: 太阳能路灯基础工程制作、安装6米太阳能路灯

采购预算: 136696.58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4、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上述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6、供应商需出具谈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7.在谈判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8、供应商需出具谈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参保缴费证明; 9、谈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0-28 09:00:00至2019-10-3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紫阳县世纪大厦1908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谈判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红章)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04 14: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紫阳县世纪大厦1908室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1

3、开标时间:2019-11-04 14: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紫阳县世纪大厦1908室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