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物流园区先锋大院安置房一期附属环境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巫溪县物流园区先锋大院安置房一期附属环境工程已由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巫溪发改发〔2015〕1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巫溪县利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装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巫溪县物流园区先锋大院。

2.2工程规模:巫溪县物流园区先锋大院安置房一期附属环境工程包含土建工程与绿化工程,土建工程含铺装工程8523.58m2(600*600*30荔枝面芝麻灰花岗石(非结构地面)4902.47m2、600*600*30荔枝面万寿红花岗石(非结构地面)906.68m2、600*600*30荔枝面黄锈石45度斜拼(结构地面)2334.49m2等),树池砌筑共计28个(4个2.4m*2.4m、3个2.7m*3.3m、21个1.8m*1.8m),修建花池、栏杆及台阶、电梯门套安装、新建隔油池3座。绿化工程含栽桂花21株、广玉兰3株、黄葛树6株等乔木以及栽植红继木球141株、黄金叶518.37m2等灌木。A区、C区、E区新增墙体工程包含卷帘门安装、加气混凝土砌块墙、墙面抹灰等。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范围相应段位置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0月30日起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cqwx.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全部资料,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2  招标文件每套800.00元/标段,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800.00元,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9日14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巫溪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巫溪县行政审批大厅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政府公开信息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巫溪县利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永正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巫溪县柏杨街道丰益社区丰益路181号

地址:重庆市云阳县青龙街云江大道1253号

联系人: 肖晋川

联系人:周轶

电话:17783235051

电话:18223990933

 

邮箱:cqyzzb@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