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徐县通道景观绿化综合整治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04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清徐县通道景观绿化综合整治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0566002)已由清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清发改字【2019】 121号文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项目业主(招标人)为清徐县林业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EPC工程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含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
一期工程包含以下8条道路:208国道(清徐县王答乡郝村-清徐县与祁县交界)、241县道一期(208国道-云孟路)、307国道(清徐县东于镇307改线交叉口以南-清徐、交城界线)、滨河西路清徐县段(滨河西路清东路口以南300米-滨河西路与241县道交叉口)、清东路一期(滨河西路-208国道)、尧城机场路(241县道-尧城机场)、榆古路一期(滨河西路-208国道)、云孟路(榆古路-241县道)。整治道路总长度60.32km,总面积约1527068㎡;
二期工程包含以下3条道路:241县道二期(云孟路-汾河)、清东路二期(208国道-徐沟镇政府)、榆古路二期(208国道-王答乡),整治道路总长度11.23km,总面积约125205㎡。
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绿化工程、构筑物工程、公共卫生间建设工程、铺装工程、土方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小品工程、场地清理工程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不分标段,本项目的所有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概预算文件、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等)、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养护服务。
    2.3、质量要求:勘察达到国家现行有关验收合格标准;设计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4、建设工期365日历天,养护期73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不分标段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满足本项目的能力。
    3.2、投标人条件: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或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③施工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
    3.3、投标人业绩要求:
①勘察设计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或设计业绩(以2014年10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为准)。
②施工业绩要求: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至少承担过2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以2014年10月至2019年10月期间通过竣工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书为准)。
    3.4、投标人拟任主要人员要求:
①拟任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高级工程师或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岩土师执业资格,近五年内任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项目勘察设计业绩或设计业绩(以2014年10月至2019年10月期间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为准)。
②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园林或园林绿化专业),持有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近五年内担任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以2014年10月至2019年10月期间通过竣工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及竣工验收证书为准),且未担任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③拟任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高级工程师职称(园林绿化专业或相关专业)。
    3.5、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19年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6、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年度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由多个单位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格条件。
(2)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单位为总承包主体,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为本次项目的总负责人(即为牵头人),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各方在报名后,不得再变更其组织形式及成员构成。
(4)联合体投标文件以及中标时签订的合同,对联合体各方都产生约束力;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规定出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承担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声明联合体各方提出的参加并承担本项目的份额和责任,该份额和责任自投标文件递交日至本项目实施完毕日止不准变更,明确联合体各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8、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
(1)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名单”的。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
(4)近三年内(2016年10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严禁转包,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合同范围内所有的工作内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9年11月1日17:00至2019年11月6日17:00。
    4.2、获取方式: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传标书缴费凭证后下载招标文件。
    4.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4、本项目招标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http://ty2.jcebid.com/)(以下简称平台)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标。凡有意参与投标人,须在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库完成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情请查看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主体库注册指南。主体库资料核验咨询电话:0351-7731313;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1-7731318;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太原市坞城南路50号。


五、投标文件的加密及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2日9:30;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的投标文件,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5.2、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要求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后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5.3、递交地址: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2日9:30整。
    6.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清徐县林业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清徐县林业局
    地    址:清徐县美锦北大街105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0351-5723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