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仙镇韩河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05

一、采购项目名称:八仙镇韩河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PM招2019-147

三、采购人名称: 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地址: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经办

电话:09158422157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普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5号楼3单元302室

联系人:杨小利

电话:13389155465

传真:0915-3324439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八仙镇韩河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1项

项目概况: 八仙镇韩河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

项目用途: 用于八仙镇韩河村太阳能路灯安装工程

采购预算: 325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年检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1-04 08:30:00至2019-11-08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黄沟路城投沁园5号楼3单元302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须在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内办理以下工作:①CA数字证书办理(供应商须在发售时间内,按《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互联网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的公告》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网址: http://www.ankang.gov.cn/Content-112640.html),②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操作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网络平台机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0915-2110976。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14 15: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 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9-11-14 15: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7第五 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