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芝源林场2019年连翘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06

一、采购项目名称:韩城市芝源林场2019年连翘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XCT-2019-080号

三、采购人名称: 韩城市林业局

地址:韩城市新城区太史大街政府1号楼四楼东

联系人:冯诚

电话:0913-5460583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608室

联系人:郭楠

电话:0913-520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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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韩城市芝源林场2019年连翘经济林产业发展项目1,250亩

项目概况: 按照株行距2×3m的标准,栽植、补植2年生连翘1250亩.

项目用途: 项目自用

采购预算: 47625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或苗木销售等相关内容;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名单、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并且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4)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劳务合同原件;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工业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1-06 09:00:00至2019-11-1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608办公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1、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在获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时,需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购;2、请各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20 14:30:00

2、投标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七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1-20 14:30:00

4、开标地点:韩城市西峙路与普照路十字德兴商务七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