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贾村状元路路灯照明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12

项目名称:霍州市贾村状元路路灯照明工程

二、招标编号:SXDZDZC-GC-20191102

三、招标内容:

1、建设地点:霍州市贾村状元路

2、计划工期:10日历天

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4、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5、预算金额: 396190.28元

    四、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报价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及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7)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报价。

2、对报价人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本项目的信誉要求。

(2)报价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对报价人的其它要求

①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必须是本项目建造师);

④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无在建证明材料;

⑤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⑥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报价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报价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评标委员会,否则报价无效;

⑦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报价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的报价人,将拒绝其参与磋商活动。

五、投标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下载电子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 

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http://jyzt.sxzwfw.gov.cn/ggzyzt/f)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USBKey),凭借 CA 数字证书(USBKey)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lfggzyjy.gov.cn)登陆区,点击-“投标人/供应商” 登录,通过系统指引进行报名及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3、主体库需提前一个工作日办理完成注册,隔日方可使用CA下载招标文件。咨询电话:4006530200。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 11 月26 日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谈判 2 室(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与注意事项

1、公告期限: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5日

2、发布媒介: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临汾)》上发布;

3、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报价人关注。报价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4、采购人不组织进行现场踏勘和报价预备会,潜在报价人对招标文件有询问的,可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进行在线询问,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在线给予答复;

5、各市场参与主体应通过交易平台关注澄清公告、变更公告、终止公告等有关公告,此类公告不再书面进行通知。各市场参与主体因自身原因未关注到此公告并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6、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霍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4368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