麟游县重点区域绿化苗木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20

一、采购项目名称:麟游县重点区域绿化苗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JQCG-[2019]-063

三、采购人名称: 麟游县林业局

地址:东大街28号

联系人:杜婷

电话:0917-796201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东润枫景2号楼一单元0702

联系人:杨永娟

电话:0917-3501318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麟游县重点区域绿化苗木采购项目1个

项目概况: 采购红叶李等16种绿化苗木2784株;喷播草1245平方米。

项目用途: 苗木采购

采购预算: 303629.75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2-3、投标人须具有(2016年1月至今)承担过的同类项目业绩不少于3项。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8年10至今的缴纳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7-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7-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1-20 09:00:00至2019-11-2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东润枫景2号楼一单元0702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竞争性谈判文件现场领取、谢绝邮购; 2、购买谈判文件时委托人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资料一套,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1-27 14:0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科技服务中心523会议室(阳光酒店西)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科技服务中心523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1-27 14:0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科技服务中心523会议室(阳光酒店西)宝鸡市金台区金台大道科技服务中心523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