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供热管网管道路面恢复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28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区供热管网管道路面恢复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JXZB2019-N116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站

地址:长安区西部大道污水处理厂对面

联系人:侯工

电话:029-8416771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久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3楼

联系人:贾娜娜

电话:029-83122777

传真:029-83122777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长安区供热管网管道路面恢复工程1批

项目概况: 对长安区挚信樱花园和金宇蓝苑供热管网管道进行路面恢复,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 市政公用

采购预算: 5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需提供本人身份证); 3.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5.外地企业需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证明; 6.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供应商财务会计报告;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谈判前6个月以来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自谈判前6个月以来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0.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谈判; 11.谈判保证金收据; 12.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1-28 09:00:00至2019-12-0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塔区唐延路11号禾盛京广中心E座23楼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每工作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供应商出具经办人的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10 14:00:00

2、投标地点:长安区西部大道污水处理厂对面三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12-10 14:00:00

4、开标地点:长安区西部大道污水处理厂对面三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