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河镇小红光村1组亮化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29

一、采购项目名称:洞河镇小红光村一组亮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紫阳县-2019-00017

三、采购人名称: 紫阳县库区移民工作站

地址:紫阳县城关镇环城路

联系人:曾先生

电话:1531989060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兴意建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大桥路旅游商业广场2号楼1905室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15709157772

传真:0915-3202303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洞河镇小红光村一组亮化工程1批

项目概况: 安装6m太阳能路灯65盏(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用途: 用于洞河镇小红光村一组亮化

采购预算: 215789.22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2)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合法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只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若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所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清单或其它相关证明;3、投标企业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合法有效;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5、2016年至今类似项目业绩,需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新成立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7、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1-28 09:00:00至2019-12-0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大桥路旅游商业广场2号楼1905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特定资格条件中1-7项原件及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在安康市大桥路旅游商业广场2号楼1905室进行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未下载谈判文件的投标单位责任自负。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12-09 09: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 室

3、开标时间:2019-12-09 09: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