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安康八戒工厂装修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2-11

一、采购项目名称:陕西安康八戒工厂装修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KBHDL2019-SAK-031

三、采购人名称: 汉滨区互联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汉滨区南环干道8号

联系人:陈部长

电话:1599131666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金州城北二区16号楼9单元101室

联系人:曹工

电话:0915-8168819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陕西安康八戒工厂装修工程1项

项目概况: 陕西安康八戒工厂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 陕西安康八戒工厂室内装修

采购预算: 2308322.18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须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应查询结果的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6、省外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 7、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12-11 09:00:00至2019-12-1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10号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水景湾小区16号楼3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1-02 14: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10号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水景湾小区16号楼3层)开标三室

3、开标时间:2020-01-02 14: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欢喜岭路10号汉滨区招投标服务中心(水景湾小区16号楼3层)开标三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