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县麦李河温星段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03

一、采购项目名称:岐山县麦李河温星段水毁修复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XDBJDL-【2020】029

三、采购人名称: 岐山县水利局

地址:岐山县城北大街18号

联系人:岐山县水利局 经办

电话:8211156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鹏博中心6号楼601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917-3603680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岐山县麦李河温星段水毁修复工程1次

项目概况: 岐山县麦李河温星段水毁修复工程是对麦李河右岸63m和左岸110.5m堤防水毁进行修复加固。

项目用途: 自用。

采购预算: 9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合法注册的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市政工程及水利水电工程); (2)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提供相应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时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参与磋商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须提供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原件可由本人持有);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近两年内任意一年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截止至磋商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6)完税证明:提供2019年3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信用中国” 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不早于本公告发布之日;(网站查询的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9)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03 09:00:00至2020-04-10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鹏博中心6号楼60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符合第六项资格要求的投标供应商需携带企业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报名企业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于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10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获取文件。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16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鹏博中心6号楼604室

3、开标时间:2020-04-16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宝虢路鹏博中心6号楼60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