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城县庄头镇人民政府 “一路一花两区域”绿化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21

一、采购项目名称:澄城县庄头镇人民政府 “一路一花两区域”绿化亮化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CZCZT(2020)LHLH-1

三、采购人名称: 澄城县庄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澄城县庄头镇

联系人:索女士

电话:1582943884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五路财政局大楼四楼

联系人:雷先生 、陈女士

电话:09136868976

传真:0913686897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澄城县庄头镇人民政府 “一路一花两区域”绿化亮化工程1项

项目概况: /

项目用途: /

采购预算: 819481.98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企业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绿化工程);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提供,但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网页截图时间为发售招标文件至开标之日,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报名人须提供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20 08:30:00至2020-04-2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澄城县政府采购中心(澄城县财政局四楼421室)

3、文件售价:

每套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上述资格证明原件、一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复印件。 2、受疫情影响,各供应商委托一名近半个月内居住于陕西省境内且身体健康的代表到场参与报名,来时须乘自驾车、出具健康证明,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并配合做好检查。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0年4月20至4月24,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4、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12 10:00:00

2、投标地点:澄城县庄头镇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5-12 10:00:00

4、开标地点:澄城县庄头镇人民政府2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