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妇幼保健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4-29

一、采购项目名称:周至县妇幼保健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XZD2020-CG-009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周至县卫生健康局(本级)

地址:周至县农商街27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8711076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德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维萨瀛海2307室

联系人:江工

电话:029-68858803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周至县妇幼保健院改造提升工程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妇幼保健院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用途: 项目自用

采购预算: 4115795.67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时,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4.投标人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备案且无不良记录; 5.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 6.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依法缴纳税收; 7.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9.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缴纳凭证。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详见竞争性投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4-29 09:00:29至2020-05-08 17:00:0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维萨瀛海2307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图纸1000元/套,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支付方式:不接受支付宝或者微信,只接受现金)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20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维萨瀛海2307室2307室

3、开标时间:2020-05-20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维萨瀛海2307室23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