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新区范蠡大道绿化(滨河路-渠首大道)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淅川新区范蠡大道绿化(滨河路-渠首大道)工程项目第一标段


发布时间:

2020-05-0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淅川新区范蠡大道绿化(滨河路-渠首大道)工程项目,已由淅发改【2018】163号文件批准,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二、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淅川新区范蠡大道绿化(滨河路-渠首大道)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2020-126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招标内容:挖土方约74658.1m3,回填方约41545.1 m3,余方弃置约73658.1m3;整理绿化用地约72812m2、起坡造型约10000 m3,挖沟安装塑料管道及景观照明灯、园路和种植乔木等。

建设地点:淅川县城区。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绿化挖土方量74658.1m3,回填方量41545.1 m3,余方弃置量73658.1m3;投资预算人民币:约122.35万元;

二标段:整理绿化用地72812m2、起坡造型10000 m3、挖沟安装水电及景观照明灯安装、园路和乔木种植等;投资预算人民币:约2554.16万元;

质量要求:第一、二标段: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计划工期:第一标段:30日历天,第二标段:90日历天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

(3)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评标现场专家评委将网上查验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投标人需提供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网上中标公示截图)。

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园林绿化相关经营范围,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的相应能力)

(2)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出具无在建承诺函;评标现场专家评委将网上查验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人需提供自2017年1月1日(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景观绿化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网上中标公示截图)。

1、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纪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禁止投标,投标人须提供网页截图,开评标现场由相关人员现场查询核实。(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责任;

5、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注:每个投标企业可同时投报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若一个投标企业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依照标段顺序,顺序在前的标段该企业若推荐为该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其他标段该企业不再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五、招标文件发售、保证金缴纳:

5.1、投标人登录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参与招标采购项目,无须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可直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招标文件下载起止时间:2020年5 月 7日上午09:00至2020年 5月12 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休息,下同)。

5.2、招标文件获取方法:

潜在投标人在本公告规定的起止时间内,自行登录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从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xcxggzyjyzx.com左侧“电子招投标系统”入口进入)下载采购/招标文件。(操作过程中,请务必保持CA证书在电脑端的正常接入,并在规定时间内下载EPG格式招标文件,若未及时下载EPG格式招标文件将不能制作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3、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人在开标结束后自行缴纳至代理机构,逾期不缴的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6.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允许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两种方式。

6.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5 月26 日16:00分(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6.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第一标段:贰万肆仟元整(¥24000.00元)

第二标段: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元)

6.4转账

6.4.1投标人按照报名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费用缴纳说明单,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足额转入费用缴纳说明单上显示的账户和账号。并在汇款附言(备注)栏按规定内容分标段填写:

“2020-126 第  标段投标保证金”

6.4.2不同投标人的保证金汇入同一账号的,一经发现视为串通投标。

6.4.3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保证金成功绑定至所投标项目,并打印系统生成的回执单二维码图片,制作在投标文件中,作为缴纳保证金依据。(没有进行绑定,视同缴费失败;“回执单”生成二维码图片后,缴费成功)

6.5电子投标保函

投标企业必须首先确认本企业诚信库内填写的基本账户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企业可以在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流程中网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办理申请”按钮在保函公司系统中进行电子保函的办理;电子保函办理完成后,在电子交易系统本项目流程中网上报名区域“办理电子保函”功能中,点击“查询状态”按钮,完成电子保函在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的确认。届时,系统保函下载栏目将出现“下载投标保函”,状态会显示为“正常履约”。(如未进行此操作或无法查询到保函状态,将导致无法正常上传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上传截止时间及开标地点

7.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投标、评标。

7.2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cxggzyjyzx.com/ggzy/)交易系统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7.3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20年 5 月 29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7.4开标地点: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2   开标室(淅川县楚都大道政务服务中心大厦16层)。

7.5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等开标时间截止后,各投标企业自行在40分钟内远程解密投标文件,超过时限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等相关人员在线签章确认开标结果,在规定时限内(开标时间截止后40分钟内)未作确认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大厅等待,各投标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守,确保在线,在评标期间,随时接受评标委员会在线问询,若未在评标委员会发起质疑30分钟内进行答疑的,视为放弃答疑机会。

7.6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接收。

注:各投标人可在http://www.xcxggzyjyzx.com/zlqtzl/18754.jhtml中下载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务必提前学习手册并做好准备工作,对电脑、软件及浏览器进行设置(设置方法可在上述网址中下载),保证项目顺利开标。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淅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更新信息,若因其他原因未能及时看到网上更新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任何责任。

九、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淅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淅川县煤建路中段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8537781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