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北环路商城区域段绿化提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15

一、招标条件

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偃师市北环路商城区域段绿化提升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偃师市北环路商城区域段绿化提升工程

2.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2020【110】

3.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2020)0150号

4.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偃师市北环路商城区域段(西起变电站位置,东至首阳山森林公园南门),面积58429.6平方米(合87.64亩),内容包括道路两侧人行道外侧绿化提升、人行道外侧道牙修补维修等工程。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8.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分包、转包;

9.招标控制价:5064501.04元;

10.计划工期:30日历天;

11.养护期:两年;

12.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3.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成活率达到100%;

14.建设地点:偃师市北环路。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开户许可证(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的扫描件);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扫描件);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2019年1月以来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须提供证书、社保证明的扫描件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提供技术负责人2019年1月以来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须提供证书、社保证明的扫描件);

5.投标人须提供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16年度-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报表(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扫描件);

6.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三个网站相关栏目的信用记录截图);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在网上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lyggzyjy.cn),点击“交易登录”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用户注册请咨询:0379-69921065;CA数字证书办理及使用,请咨询:96596(省外请加0371)18567666420,18567666421。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0年05月15日至2020年05月21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点击“交易登录”,选择“证书Key”方式登录,缴费(免费的除外)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高义博18816290733,QQ: 597282094)。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9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偃师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偃师市)(偃师市首阳新区首阳大厦西北配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1份(U盘介质,密封包装,注明项目名称,并在封套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4、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偃师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偃师市城关镇华夏路(偃师市交通警察大队7楼)

联 系 人:吉先生

电    话:0379-67707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