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陕县张家湾社区后续扶持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19

一、采购项目名称:宁陕县张家湾社区后续扶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D2020-TP-0840/001

三、采购人名称: 宁陕县金川镇人民政府

地址:宁陕县金川镇小川街道

联系人:阮联江

电话:1399155728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劵大厦八楼

联系人:魏小旖

电话:029-88497916

传真:029-8849791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宁陕县张家湾社区后续扶持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宁陕县张家湾社区后续扶持项目:修建搬迁安心猪 圈30间、生产用 房30间,场地平 整1100余平方 米,化粪池60立 方米,场地硬化 1000平方米。

项目用途: 张家湾社区建设用

采购预算: 6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谈判截止前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有安全考核证,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19 09:00:00至2020-05-22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劵大厦8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时止(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请将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及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54291134@qq.com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5-26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劵大厦8层第4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5-26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劵大厦8层第4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