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十一标段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20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区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十一标段

二、采购项目编号:XAJG(ZFCG)-2020028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地址:长安区长兴南路1号

联系人: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经办

电话:8562924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6楼

联系人:禹女士

电话:82400102

传真:029-87323768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长安区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十一标段1项

项目概况: 长安区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十一标段,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项目用途: 长安区2019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十一标段施工。

采购预算: 3846694.6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省外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且无不良记录;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5、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投标截止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开标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服务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供应商2019年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10、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招标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19 09:00:00至2020-05-2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小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6楼收发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报名单位介绍信、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九、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08 09: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小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7楼投标室

3、开标时间:2020-06-08 09: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碑林区小东门外炮房街48号盈栋大厦7楼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