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中心医院脑科大楼四、五层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21

一、采购项目名称:安康市中心医院脑科大楼四、五层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AKSH2020-ZCS-018

三、采购人名称: 安康市中心医院

地址:金州南路185号

联系人:吕君

电话:0915-328450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康尚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花园社区5号楼一单元1803室

联系人:陈命霞

电话:15991480332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安康市中心医院脑科大楼四、五层改造工程1项

项目概况: 安康市中心医院脑科大楼四、五层改造

项目用途: 安康市中心医院脑科大楼四、五层改造

采购预算: 3253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具有本项目所需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日期为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为准。 4、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建筑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提供无在建项目证明。 7、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上述资质为必备资质,欠缺其中任何一项按无效文件处理。参加招标会议时须提供上述资质原件(密封)单独递交进行审查,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文件(正、副本)中应附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的上述资质文件的复印件。投标人须保证资质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因资质产生的一切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法律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21 09:00:00至2020-05-27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高新区花园社区5号楼一单元18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购买须知: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 (2)请在文件发售时间以内将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报名成功网页截图、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并完成缴费流程,否则报名无效,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文件,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4日17:00时前。 (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与纸质投标并行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 (5)电子磋商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6)请各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05 09:0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

3、开标时间:2020-06-05 09:0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