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村镇神坊村道路维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5-22

一、采购项目名称:姜村镇神坊村道路维修

二、采购项目编号:ZLCG-2020-03-036

三、采购人名称: 乾县姜村镇人民政府

地址:乾县姜村镇街道

联系人:苗党伟

电话:1377261202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中宏大厦805室

联系人:赵工

电话:029-33171118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姜村镇神坊村道路维修1项

项目概况: 对老旧道路进行维修

项目用途: 道路维修

采购预算: 5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2、提供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供应商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信息;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外省企业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 6、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7、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5-22 09:00:00至2020-05-28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中宏大厦805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红色公章)购买磋商文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03 14:30:00

2、投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中宏大厦805室

3、开标时间:2020-06-03 14:30:00

4、开标地点:咸阳市秦都区人民中路中宏大厦8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