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2020年佐龙镇集镇安置点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02

一、采购项目名称:岚皋县2020年佐龙镇集镇安置点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HMCGAK(2020)第10号

三、采购人名称: 岚皋县佐龙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佐龙镇金珠店街道

联系人:岚皋县佐龙镇人民政府经办

电话:2961238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西内环17号

联系人:王纪艳

电话:18292539108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岚皋县2020年佐龙镇集镇安置点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1项

项目概况: 新建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楼1栋3层,建筑面积约600余平方米,护坡挡墙长80米,院坝和道路硬化400平方米,绿化200平方米,配套建设水电路讯等附属工程。

项目用途: 岚皋县2020年佐龙镇集镇安置点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补短板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预算: 3240219.07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01 09:00:00至2020-06-05 17:3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西内环17号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投标供应商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需在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携带政府采购投标回执单、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代理机构处进行投标备案登记并交纳费用;(3)投标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4)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12 16:30:00

2、投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

3、开标时间:2020-06-12 16:30:00

4、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