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贤镇大岭村主场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05

一、采购项目名称:招贤镇大岭村主场建设项目(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麟游县-2020-00014-1

三、采购人名称: 麟游县招贤镇人民政府

地址:招贤镇

联系人:麟游县招贤镇人民政府经办

电话:0917-781933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西北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A座505室

联系人:陈鹏

电话:0917-2999999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招贤镇大岭村主场建设项目(二次)1项

项目概况: 建设大岭村千头猪场

项目用途: 建设大岭村千头猪场

采购预算: 149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完税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社保缴纳情况: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网站查询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且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6、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注册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9年至今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谈判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05 09:00:00至2020-06-0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A座505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注: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本项目采购人为:麟游县招贤镇大岭村村民委员会

九、谈判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6-12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A座505室

3、开标时间:2020-06-12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金融广场A座5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