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城关镇税苑小区等1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19

 

一、招标条件
清丰县城关镇税苑小区等1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已由清发改【2019】135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招标人为清丰县房地产管理局,现委托河北中机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清丰县城关镇税苑小区等14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小区红线内)
2、招标编号:HBZJ-2020N328
3、建设地点:清丰县境内
4、项目总投资:约910.8万元
5、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资金和财政配套资金
6、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8、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企业应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4、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资料员须专业对口,持证上岗;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具有在本单位已连续缴纳一年及以上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名、密码);
6、企业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企业具有至少一个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截图、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

8、信誉要求: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网上投标报名办法详见《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网上投标报名有关事宜的通知》)
2、请投标申请人于2020年 6  月 19  日—2020年 6  月 28  日,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答疑、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7  月 14  日09时00分;
2、本次交易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人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3、本次招标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答疑、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4、实行网上开标、远程解密。各投标人需要自备计算机且保证网络畅通,能够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注:使用IE浏览器)。插入CA数字证书打开投标人界面,参加网上开标。各投标人需通过网络密切关注项目交易全过程,所有交易环节材料均依据电子文件为准。远程解密时间:远程解密(解密时间自开标时间始30分钟结束),由于投标人错过解密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远程解密不成功,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请谅解。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将相应的投标保金额从其基本帐户汇入指定的帐户内: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
银行账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
行号:105502000357
保证金分配:投标人须按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登录投标交易系统,在投标保证金确认界面查看账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信息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分配】。如果不进行分配,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注:本项目接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保函金额与投标保证金相同。依据《濮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全面推进濮阳工程担保工作的通知》使用电子投标保函的,投标企业应登陆网站puyang.toubiao51.com,根据操作要求进行办理,办理电子保函后,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电子投标保函办理咨询电话:4008115272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丰县房地产管理局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13721706788

地址:清丰县文化路清丰县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