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大竹园镇中心社区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22

一、采购项目名称:汉滨区大竹园镇中心社区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SXSD2020-AK-041

三、采购人名称: 汉滨区大竹园镇大竹园初级中学

地址:汉滨区大竹园镇街道

联系人:汉滨区大竹园镇大竹园初级中学经办

电话:0915416155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金洲国际城7-2-403室

联系人:张春

电话:18292559980

传真:0915-321336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汉滨区大竹园镇中心社区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1批

项目概况: 大竹园镇中心社区幼儿园装修改造工程

项目用途: 用于汉滨区大竹园镇中心社区幼儿园

采购预算: 5197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满足二维码扫描查询有效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供投标时限内“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生成的带水印信用报告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无严重失信记录;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 2018 年度或 2019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1月至投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19年11月至投标前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投标单位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22 09:00:00至2020-06-29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大厅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02 09:30:00

2、投标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3室

3、开标时间:2020-07-02 09:30:00

4、开标地点: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