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营区道路工程及绿化广场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23

一、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对某部营区道路工程及绿化广场施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招标项目编号:2020-KJ95876-1004

三、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营区道路工程施工、中心广场绿化施工。其中广场整修面积约为13010平方米,营区内道路全长约1090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项目地点:张掖市山丹县

3.计划工期:

计划总工期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0年10月7日。

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信誉状况良好,需提供(2017年度至2019年度)合法、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

5.投标人2017年 1月 1 日以后有类似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依据)。

6.根据甘建建(2016)46号文和甘建建(2016)231号文配备人员,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等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7.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 供应商黑名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即项目经理)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放弃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五、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证书、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配备人员资格证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C证)、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等。报名时以上资料须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备查。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单位,于2020年 6 月 22 日至2020年6 月 29 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二楼招标部)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另行通知。

3.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600 元,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7 月 14 日 9 时 30 分之前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

(2)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 7 月 14 日 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甘肃分公司会议室(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路18号高新技术创新园D座众创中心)

九、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上发布,对因其他网站转载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某单位

地    址:张掖市山丹县

联 系 人:石先生

电    话:17793629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