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29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BJJF-2020-461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农村公路管理站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鹿歌路131号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9-86913262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A座30层

联系人:李筱麦

电话:029-88229239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二次)1项

项目概况: 全长共17.969km,分别对江毗路、新夹路、高茹路、马船路四条道路护栏、标志、标线道口标注等安全防护进行修葺。

项目用途: 西安市高陵区2019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1项

采购预算: 19629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供应商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或磋商保函;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29 09:00:00至2020-07-03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A座30层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1)现场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2)受疫情影响,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各供应商只可委托一名代表到场参与投标,到场人员需自备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个人防护。3)提示: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09 09:30:00

2、投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A座30层第二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20-07-09 09:30:00

4、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路2号西部国际广场A座30层第二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