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长安大道滈河桥及城南大道潏河桥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6-30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安区长安大道滈河桥及城南大道潏河桥提升改造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B-2020-06

三、采购人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长安区青年街42号

联系人:西安市长安区交通运输局经办

电话:8529230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汇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599号智慧国际805A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229275155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长安区长安大道滈河桥及城南大道潏河桥提升改造工程1项

项目概况: 长安区长安大道滈河桥及城南大道潏河桥提升改造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项目用途: 方便交通出行,满足城市运输需求,提升城市形象和文化品位。

采购预算: 2083215.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供应商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4、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6-30 09:00:00至2020-07-06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599号智慧国际805A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购买者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7-10 14:30:00

2、投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599号智慧国际1305室

3、开标时间:2020-07-10 14:30:00

4、开标地点:西安市长安区韦郭路599号智慧国际13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