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东方中学提升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03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T2020-SN-QC-GC-0539

2、项目名称:西安市东方中学提升改造工程

3、预算金额:1,704,646.49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西安市东方中学提升改造工程,1项, 采购预算: 1,704,646.49元, 项目概况: 西安市东方中学提升改造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教学楼提升改造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7-16 00:00:00 至 2020-08-1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号; 4、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含二级)资质3.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5、外省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提供证明材料);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7-09 17:30:00 止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10楼1001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7-13 09:30:00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四路1号高科广场A座5楼0503第二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东方中学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科路59号

联系人:严老师

电话:029-8263372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峰刚、王璋

电 话:029-88364979-830

传 真:029-8836497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