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张家塬镇文家坡小学操场软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0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KZB-2019B055

2、项目名称:千阳县张家塬镇文家坡小学操场软化项目

3、预算金额:960,942.53

4、最高限价:无

5、采购需求: 千阳县张家塬镇文家坡小学操场软化项目,1项, 采购预算: 960,942.53元, 项目概况: 软化面积约3600平方米等(详见磋商文件),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提升学校校容校貌

6、合同履行期限:2020-07-21 00:00:00 至 2020-08-21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 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2.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3.2、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近2年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建造师必须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3.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3.7、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8、经营范围须与供应商所参与采购项目内容相关;3.9、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无重大安全事故及不良记录;3.10、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

三、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时间:即日起至2020-07-13 17:30:00 止

地点:宝鸡市渭滨区公园路中苑名都 1号楼3 单元 802 室

方式:现场购买/邮寄

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及时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天报名时间:8时30分到12时00分,14时00分到17时30分)。

四、 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 2020-07-17 15:30:00

地点:千阳县千阳宾馆5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最高限价:887758.62元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千阳县张家塬镇文家坡小学

地址:千阳县张家塬镇新文村

联系人:千阳县张家塬镇文家坡小学经办

电话:18391789720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青

电 话:18691756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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