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灵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灵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灵寿县行政审批局以LSX-200716-02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灵寿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0年灵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 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硬化约29639.33平方米。 工期:40日历天。 实施地点:西城南、东洼、南朱乐、马家庄; 最高限价:374.9万元(其中施工费最高限价为:367.21万元,设计费最高限价为:7.69万元);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2020年灵寿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工程总承包二标段设计及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查询未发现行贿犯罪记录的网上截图。“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其他要求: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招标通”联系方式:0311-66850007。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河北CA联系方式:400-707-3355,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安全生产(B级)考核证书,且不得有其他在建工程。 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资格。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7)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分别查询有无行贿犯罪记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20 09:00至2020-07-24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博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灵寿县正南北大街25号灵寿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获北路36号中远商务广场2号楼1301室
邮编:

0500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康主任

联系人: 赵垚鑫
电话:

0311-82518909

电话: 18132430302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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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1-89849568
电子邮件:

lsxnccsgm@163.com

电子邮件: hebeibozh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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