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公安局办公楼室内外配建工程 (室外景观绿化及室外管网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7-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公安局办公楼室内外配建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及室外管网工程)已由新河县财政局以新河县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河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预算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河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工 期:三个月;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新河县公安局办公楼室内外配建工程(室外景观绿化及室外管网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证明;(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6)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22 00:00至2020-07-28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河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12 15: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圣诺联合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60.6.214.41:808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新河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新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盛元新逸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邢台市新河县 地址: 邢台市高开区中兴东大街维多利亚酒店北楼301
邮编:

/

邮编: 054000
联系人:

王兵

联系人: 郭金刚
电话:

0319-3735966

电话: 0319-2136910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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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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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1393292329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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