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印迹广场EPC工程总承包(二次)


发布时间:

2020-07-2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清印迹广场EPC工程总承包已由永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投资【2020】177号、永发改招标核[2020]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用地面积6269.42平方米(合9.40亩),地势平坦,无明显起伏。总工期:57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天,施工工期47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08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10月16日;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总承包,包括不限于完成本项目设计所需的资料搜集、施工图设计及相关配合服务,拆除工程,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配合建设单位接受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参与竣工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投标须具备招标公告内容要求。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7-22 09:00至2020-07-28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8-14 10:00,地点为永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永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廊坊市众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永清县 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144号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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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李娜

联系人: 邢浩
电话:

0316-6624452

电话: 0316-2668393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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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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